有沒有注意到,在《鹿角男孩》這部21世紀的疫情影集裡,有部童書不斷被提及,就是馬克吐溫的《頑童流浪記》(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1884)。
當格斯跟大個兒同行時,兩人偶而行走、有時搭車,就如同馬克吐溫的《頑童流浪記》,由一位黑人帶著一個十歲男孩,宛若一對父子,在密西西比河上漂流冒險。
有趣的是,格斯的新家庭,在旅途中擴大,因為他們遇上小熊(Bear,Stefania LaVie Owen 飾演)。在這組沒有血緣關係、性格迥異、又膚色物種各不相同的家庭成員間,每個人都曾經歷痛失家人的悲傷,但也都勇敢再次站起,大膽向未來前進。他們彼此花費不少時間,相互熟識與磨合,格斯、湯米與小熊之間,終究琢磨出家人的情感──互助、信任、相伴、與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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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非血緣關係的溫暖家庭
在意外的冒險旅程中,格斯、湯米與小熊逐漸組織一個互助關懷的家庭;艾咪於深居動物園時,也默默收留各類混種小孩,與他們共組家庭。
曾經是心理治療師的艾咪,也在疫情期間,遠離原本的住處,來到城市中的森林中心──動物園──創建自己的新家園。她開始收留有動物特徵的混種複合嬰孩,養育也教育他們,讓他們跟真正的人類小孩一樣,能夠思考與學習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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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和其他物種需要相互尊重
在《頑童流浪記》,黑人吉米因為種族身分,受到輕視與排擠,但是哈克在旅途過程,逐漸熟識而化解對於吉米的偏見,不再視他為異類。《鹿角男孩》顯示的則是另一種人際鄙視關係。黑人湯米原本是位足球明星,也是最後人類組織的成員,是社會的主流價值;但是混種人類格斯,是主流社會不解且排斥的新異己。在湯米與格斯一同前行南方的過程,湯米才逐漸對混種人類改觀、認同、信任與疼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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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角男孩在說的新物種其實就是你我身邊難懂的下一代
對於父母來說,再如何願意接受新思想的長輩,與下一代之間,多少還是會有代溝。而過去的千年,科技與生活的進步,都只是一趨一小步,雖有代溝或鴻溝,尚不至於是天壤之別。
但是在科技急速發展的今日,五年就能跨入科技潮流的下一代,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代溝,以科技的進步速度來度量的話,幾乎是相隔四代甚至八代。於是,那些新生的孩子之於父母,就如同躺在嬰兒床上的詭異混種新人類,讓父母百般不解。
如同《頑童流浪記》在 1884 年,已經將誠懇互動與尊重異己,當作是與其他種族交流的主要法則,在 21 世紀的多元社會,異己的種類繁多,面對他們要謹記的法則卻依舊:認識、接納、認同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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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在 美國在台協會 AI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歷史上的今天系列
馬克吐溫是美國人最喜歡的作家之一, 他是美國文學史上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作家, 1835的今天他在密蘇里州佛羅里達小鎮出生,之後舉家遷往密西西比州的漢尼拔度過幼年時光。年輕時的他一邊寫作一邊擔任報社裡印刷學徒, 排字員,之後也成為輪船領航員,達成他一直以來想要在密西西比河上駕駛的夢想。在這期間,馬克吐溫仍不斷寫作,他的作品幽默、冒險又輕快,充滿著美國精神,尤其是”湯姆歷險記”和”頑童流浪記”都是發生在密西西比河的故事。下次去美國旅遊時, 不妨考慮來美國中部, 搭上密西西比河的小船來看看馬克吐溫的童年世界!想了解更多,請參考: https://goo.gl/TKvFd9 #DestinationUSA #GlobalEntry #TodayinHistory
Mark Twain is one of America’s favorite authors. He was born on this day in 1835 in the town of Florida, in the state of Missouri, and spent his childhood in nearby Hannibal, MO. As a young man, wrote a lot and worked as a typesetter before following his dream of navigating the Mississippi on paddle wheel steamboats. He also kept writing during this time. Two of Twain’s masterpieces are “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 and “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 full of humor, adventure, and American spirit, which take place on and along the Mississippi River. Next time you travel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ider visiting middle America, take a paddleboat on the Mississippi, and catch a glimpse of Twain’s boyhood world! Read more, please click: https://goo.gl/TKvFd9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在 天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又再兩星期沒更新FB了,我果然不是經營FB的料。我這兩星期都在幹嘛?當然不是趕稿啦。。而是沉迷在馬克吐溫的小說世界。
好不容易終於讀完《The Adventures of Tom Sawyer(湯姆歷險記)》和《Huckleberry Finn(頑童歷險記)》,不讀不知,後者才是馬克吐溫最偉大的作品。
這本書真的不容易讀完,儘管這部作品是美國中學的文學書目,但一百五十年前的英語結構與現代英語畢竟有不少差異,這本書更用了大量美式白話。我花了一星期才讀完前20%,但漸入佳境之後,只花一星期就讀完餘下的80%,中段開始欲罷不能,簡直到了做夢都在想著劇情的地步。
當我讀到全書最震撼的一句:「All right, then, I'll go to hell.」心中驀然一動,好像有股強大的力量敲響我靈魂的騷動。
其實我的日常生活簡單到近乎「孤寂」的地步,近年才開始接觸西方的文學作品,一頭栽住這個廣闊無垠的世界,只覺相逢恨晚。年初至今,我讀了很多書,根據圖書館的借閱記錄,真的有一百本以上。有時真想和大家分享閱讀心得,但我知道這種POST不僅「呃」不了like,反而會惹來dislike。
寫作不是空中樓闊,必須穩穩奠基在閱讀之上,這樣才會進步,蓋出高聳而不會倒塌的摩天大樓。這道理很簡單,老生常談,了無新意,但要做到確實不容易。有些人向我請教寫作心得,我的建議就是「要讀很多很多的書」,他們就覺得我的見解陳腐,不值一哂,後來也未必照做。
當我出道初期,靠的可能是一點小天分和聰明,但我漸漸就發現,真正要在這條路走下去,真的要非常努力,比其他作家更努力,將自己逼到極限。只有這樣,這份志業才可以長久,心中的一團火才不會滅。我不是一個天才,所以我希望可以成為一個「努力的天才」,這也是我對《火影》這部漫畫最印象深刻的一句話。
我知道,這樣的想法很脫節,在這個講求sound-bite的新時代,我有可能成為一個過氣的作家。但沒所謂,我由始至終都有個很清晰的人生目標,就是要寫出「不被時代遺忘的小說」。這很難,但我會努力,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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